六盘水市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征缴公告


六盘水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已于2023年9月1日正式开启,为保障城乡居民合法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缴期限和缴费标准

 

(一)集中征缴期。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征缴期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2月29日,集中征缴期内,普通群众个人缴费标准为380元/人,财政补助不低于640元/人。

 

(二)零星征缴期。普通群众个人缴费标准为1020元/人,并从缴费之日起60日后 (不含60日)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二、政府资助

 

(一)全额资助人员及标准。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未成年人、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精减退职老职工、肇事肇祸精神障碍患者、计生“两户”及计生特殊家庭成员,按38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

 

(二)定额资助人员及标准。低保对象、脱贫不稳定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突发严重困难人口,按19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稳定脱贫人口,按80元/人标准予以资助。低保边缘家庭人口中年满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按114元/人的标准予以资助。

 

三、医保待遇

 

居民医保报销待遇包括普通门诊待遇、“两病”门诊待遇、慢特病门诊待遇、生育检查待遇、住院待遇等。其中:

 

普通门诊最高可报500元,报销比例在85%左右。

 

“两病”(高血压、糖尿病)门诊每年分别可报销800元、1200元(未发生靶器官损害的高血压、糖尿病轻症门诊),报销比例在80%左右。

 

慢(特)病门诊包括心脏病、脑卒中、恶性肿瘤、高血压糖尿病重症等几十种慢特病门诊,多数病种可报8000元及以上。

 

生育产前检查门诊最高可报600元,若和普通门诊合并保障,最高可报1100元。

 

住院待遇每年最高可报25万元,加上大病保险,最高可报销50万元,报销比例在70%左右。

 

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监测对象等特殊困难人员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慢特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还可以享受最高5万元的医疗救助保障和最高5万元的倾斜救助保障。

 

四、缴费渠道

 

1.微信。进入微信后,依次选择“我”—“服务”—“城市服务”(注:需确认当前定位为贵州省范围内,如六盘水)—“社保”—“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2.微信公众号。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医疗服务”—“服务”—“城乡居民医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也可以关注“贵州税务”微信公众号,依次选择“享服务”—“社保缴费”,输入参保人身份信息后选择办理相应缴费业务。

 

3.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关注“贵州医保”微信公众号进入“贵州医保”-点击页面下端“医疗服务”-“服务”点击“个人医保账户代缴”-“添加家庭成员”输入授权人验证信息和使用人信息点击“提交”再次点击“个人医保账户代缴”选择代缴人员点击“提交申请”代缴成功。

 

4.将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款交给村 (居、社区等)指定的集中代收代办人员,由其代收后缴纳至税务机关。或通过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各商业银行的营业网点柜面缴纳等。



相关业务链接:

  1. 贵州医保·掌上医保服务(微信版)
  2. 贵州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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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六盘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