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宏自治州 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直和中央、省驻德宏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24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23〕7号)精神,以及《德宏傣族景颇族自治州自治条例》和《中共德宏州委办公室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州内民族节庆活动的通知》(德办发〔2019〕82号)有关规定,经州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部分节假日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

 

1月1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二、春节

 

2月10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8天。2月4日(星期日)、2月18日(星期日)上班。鼓励各单位结合带薪年休假等制度落实,安排职工在除夕(2月9日)休息。

 

三、阔时节

 

2月18日至19日全州傈僳族干部职工和傈僳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共2天。

 

四、目瑙纵歌节

 

2月22日至23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五、阿露窝罗节

 

3月20日至21日全州阿昌族干部职工和州内阿昌族聚居区干部职工放假,共2天。

 

六、清明节

 

4月4日至6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7日(星期日)上班。

 

七、泼水节

 

4月11日至12日放假,与周末连休。

 

八、劳动节

 

5月1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5天。4月28日(星期日)、5月11日(星期六)上班。

 

九、端午节

 

6月10日调休,与周末连休。

 

十、州庆纪念日

 

7月22日至23日放假,共2天。

 

十一、中秋节

 

9月15日至17日放假调休,共3天。9月14日(星期六)上班。

 

十二、国庆节

 

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9月29日(星期日)、10月12日(星期六)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县市、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疫情防控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德宏州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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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德宏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