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金华市2024年大病保险基本保费起付标准的通知

金医保发〔2023〕77号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

 

根据《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大病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金政办发〔2022〕11号)规定,现将金华市2024年大病保险基本保费起付标准公布如下:

 

2024年金华市大病保险基本保费起付标准为22000元。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实施。

 

金华市医疗保障局

金华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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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金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