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2023年泰州市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业项目名单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167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创业示范基地建设,培育扶持优秀创业项目,催生更多具有活力的市场主体,更好发挥创业带动就业倍增效应,根据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3年省市级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业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泰人社发〔2023〕138号)要求,经自主申报、市(区)推荐、实地考察、专家集中评审、社会公示,现认定兴化市东方农贸广场创业孵化基地为泰州市创业示范基地,“基于工艺创新技术的MEMS 精密传感器”等14个创业项目为泰州市优秀创业项目(具体名单见附件)。

 

各地要切实关注创业示范基地运营情况,着力提升创业示范基地孵化质效,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为城乡创业者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创业服务。强化创业项目跟踪服务,及时落实各项创业扶持政策,帮助项目做优做大、可持续发展。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2023年泰州市创业示范基地和优秀创业项目名单.docx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