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 关于延续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的通知

赣市公管委字〔2023〕10号


各缴存单位、缴存人,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银行,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保障作用,继续加大对各层次人才的住房需求支持力度,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延续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延续执行我市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政策内容保持不变。

 

二、住房公积金人才优惠政策对象根据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发布的赣州市人才分类目录确定。

 

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12月26日


来源:赣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