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江自治州 关于开展2023年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委宣传部(广电局)、融媒体中心,州融媒体中心,各有关单位:

 

怒江州广播电视局拟定于2023年11月上旬召开怒江州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评审会。现将职称申报评审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我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以及自由职业者等,直接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工作,符合本专业职称申报评价标准条件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和在广播电影电视领域生产一线岗位从事相关工程技术工作、具有高级工以上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符合广播电影电视工程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价基本标准条件的在职高技能人才。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已离退休或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含按规定批准延迟退休并在延迟期内的人员),均不在申报评审范围。

 

二、申报条件

 

按照《云南省广播电影电视工程技术人才职称评价标准条件 (试行)》(云人社发〔2022〕13号)有关规定,从事广播电影电视工程相关工作并符合相应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申报人履职计算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按照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主管部门审核推荐的程序申报,县(市)所属单位还需经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再由主管部门统一报送至州广播电视局办公室。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人员中已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由委托代理的人才服务机构审核推荐;未实施人事档案委托代理的,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县(市)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推荐。

 

四、申报要求

 

(一)申报时间

 

单位申报材料报送时间:2023年10月18日前。

 

材料受理地址:怒江州泸水市怒江大道20号,怒江州广播电视局903办公室。

 

(二)申报材料

 

1.《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附件2)一式二份( A4纸双面打印),须贴照片,填写此表中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时,必须如实反映本人履职以来专业学识水平、技术水平、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内容,所在单位对其要有明确的审核意见,主管部门或所属人事(职改)部门必须签署明确的推荐意见、推荐日期、经办人签名,并加盖公章。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附件4 ) 一式20份,需在单位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并由本人签名、单位审核盖章。

 

3.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证书及聘书、 继续教育证书、获奖证书、论文等复印件(须经单位人事或职改部门审核原件后签章)各一份装订成册,用纸袋封装后,封面须贴《送评材料一览表》(附件1)。业绩或理论成果材料(论文、著作等)较多可单独装订成一册(提交评审的论文须提供封面、目录与本人论文复印件,并指定一篇代表作,在封面标注)。

 

4.《送评材料一览表》《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等相关表格信息必须一致。《2023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包括纸质版及电子版,电子版格式为xlsx 或et)由各级主管部门或县(市)广电局汇总后报送。

 

5.须提供申报人本人电子照片 1 份(蓝底 1 寸,jpg、jpeg、png格式,文件大小在10k与30k之间,像素大小为295px*413px), 照片文件命名格式为“身份证号姓名”。

 

6.反映本人水平和业绩的其他材料,属多人合作成果,单位须出具申报人量化成果名次证明;属多人合编(著)出版的书籍,只需提交涉及申报人所编(著)的篇、章、节。

 

7.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申报人员,须提供能证明单位非公性质及本人与单位劳动关系的相关材料。

 

8.破格申报人员须由本专业或相关相近专业2名在职在岗的正高级工程师推荐,填写《专业技术高级职称破格申报推荐表》(附件3),并由推荐人签名和推荐人所在单位加盖公章。

 

(三)其他事项

 

1.进一步规范申报推荐审核程序。

 

(1)申报人员须如实填写申报评审内容,如实提供申报评审材料,对本人填报内容及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作出书面承诺。对弄虚作假的申报人员,一经查实,5年内不得申报。

 

(2)用人单位是申报人员审核第一责任人,须严格按照职称申报推荐相关规定及工作流程,对申报人员所填报内容及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把关,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推荐上报证明材料须签署审核人员姓名、审核意见及审核日期,并加盖审核单位公章;未经审核认可的申报评审材料不予受理。对弄虚作假的单位,一经查实,3年内不受理该单位的推荐申报事项。

 

2.高技能人才、特殊人才,“定向评价、定向使用”人员等申报按相关规定执行。

 

3.2022年以前已参加评审未获通过的再次申报人员,需提供新的业绩和成果证明材料。

 

4.各县(市)由广电局统一组织申报,不接受个人报送材料。

 

5.2023年12月清退《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逾期将作销毁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刘懿洁 0886-3626206

电子邮箱:121404775@qq.com

 

附件:

1.送评材料一览表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

3.专业技术破格申报推荐表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

5.2023 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

6.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

7.承诺书模板(供参考)

 

怒江州广播电视局

2023年9月19日


附件下载:

  1. 1.送评材料一览表.xls
  2. 2.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表.doc
  3. 3.专业技术破格申报推荐表.doc
  4. 4.专业技术职称申报评审材料提要.doc
  5. 5.2023 年度资格审议、评审名册.xls
  6. 6.公示情况说明模板(供参考).doc
  7. 7.承诺书模板(供参考).doc

来源:怒江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