丽水市 关于公布2024年全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的通知


各县(市、区)医保局、财政局:

 

根据《丽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的通知》(丽政办〔2017〕70号)等文件相关规定,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我市大病保险筹资标准公布如下:

 

一、2024年度大病保险筹资标准确定为115元/人。

 

二、请各地按照《丽水市全民医疗保险办法》等文件规定,及时做好2024年度大病保险保费划拨各项工作。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丽水市医疗保障局

丽水市财政局

2023年12月29日


来源:丽水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