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贷后业务跨区域通办的通知

池房金管〔2023〕43号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纵深推进“放管服”改革,进一步方便职工异地办事,减少“折返跑”问题,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前期通缴通取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公积金管理信息系统配置,顺利实现全市住房公积金贷后业务跨区域通办功能。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通办时间和服务网点

 

自2023年12月22日起,市公积金中心市直综合服务大厅(驻池州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市公积金中心东至县管理部、市公积金中心青阳县管理部、市公积金中心石台县管理部、市公积金中心九华山风景区管理部均可办理全市范围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业务事项,申请人可就近选择线下网点办理(详见附件)。

 

二、贷后业务范围

 

本通知所指贷后业务包括以下八项业务内容:

 

1.住房公积金冲还贷业务申请;

 

2.提前还清住房公积金贷款(长三角通办);

 

3.开具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全部还清证明;

 

4.提前还部分公积金贷款;

 

5.贷款银行卡号变更;

 

6.借款人联系方式变更;

 

7.扣款卡户名变更;

 

8.配偶冲还贷业务变更。

 

三、通办业务的基本原则

 

通办事项的流程、报送资料范围等均遵循法律法规的规定及《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规范》《池州市公积金服务指南》的规定执行,缴存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咨询方式

 

缴存人对办理跨区域事项存在疑问的,可拨打12345服务热线、各网点咨询电话或至各网点现场咨询(详见附件)。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网点


附件下载:

  1.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贷后业务跨区域通办的通知.pdf
  2. 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贷后业务跨区域通办的通知.doc

来源: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