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喀则市本级2024年第一季度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计划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市党委、政府关于职业技能培训工作的系列决策部署,聚焦珠峰特色产业、现代服务业,结合我市市场用工需求和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意愿,根据《西藏自治区职业培训补贴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藏人社发〔2018〕157号)等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委托培训机构开展一批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请有相应条件,且有意愿承接培训项目的培训机构,积极报名。现将具体实施计划公告如下:

 

一、培训计划

 

拟计划2024年第一季度,针对建筑业类、手艺及工艺品类、服务类等8大类重点领域,开展涵盖26个工种的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740人(详情附件)。

 

二、报名时间

 

2024年1月5日至2月16日(工作日时间)

 

三、报名地点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楼4楼405室(公共职业技能服务中心)。

 

四、报名所需资料

 

需提供培训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办学许可证(复印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培训开班申请书、培训计划大纲、培训方案、课程安排表、师资证书(复印件)、学员花名册(以实际能参训人员为准)、理论及实操场地(设施设备)图片等纸质版的资料。

 

五、其他要求

 

(一)企业在职员工培训对象应为与我市各类企业、个体工商户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16周岁以上非财政供养人员。

 

(二)承训机构应为备案在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且要具备相应职业(工种)资质、场地、设施设备,正常使用的可视化监控设备,学校管理规范、2022年度年检合格。

 

(三)申请承办的培训班次不得超过2期,应确保批班当日起5个工作日之内开班,且开班前5个工作日内必须向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职业技能服务中心)备案,未按要求备案的,一律不予拨付培训补贴资金,培训项目应在校内举办。

 

(四)每班次申报机构超过两家以上的,严格按照开班申请资料递交时间顺序来确定承训机构。有意愿参加报名的培训机构,应随时与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沟通,咨询申报工种报名情况,避免出现招生后同一工种重复报名现象。

 

(五)培训机构应根据城乡劳动者培训意愿和市场用工需求进行自主招生,招生过程中严禁利益输送、恶意竞争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六)驾驶类培训,由市人社局负责招生,并通过竞标方式,确定承训机构,有意愿参加竞标的积极报名。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吉宗 0892-8838715

 

附件:日喀则市本级2024年第一季度职业技能培训实施计划表(扫码查看)

 

 

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4日


来源:日喀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