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延边州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


为切实保障延边州城乡居民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权益,结合元旦、春节期间人口流动实际,按照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2024年度全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预缴期结束后(2024年1月6日24时结束),在2024年3月31日24时前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新生儿、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参保以及按规定办理医保关系转移接续等情形除外),自缴费成功次日起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请还未参保缴费的居民,尽快为您及您的家人参保缴费,2024年3月31日后参保缴费的,将设置90天待遇等待期。

 

已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可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1.微信。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2.支付宝。支付宝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扫描下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3.银行窗口。可办理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吉林农信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中国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华夏银行。

 

4.税务办税大厅社保费窗口。使用移动POS机刷卡缴费。

 

未办理参保登记的居民请先到参保地医保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后,再通过以上方式缴费。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来源:延边州医疗保障局/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发布:2024-01-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