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 关于2024年度城乡居民缴纳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期的通知
全市参保居民:
根据《关于2024年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朝医保发【2023】31号)的要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疗保险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9月1日—2024年3月31日,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居民医保费的(含新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不设立等待期。
再次明确:本年度不再延长集中缴费期。未在集中缴费期缴费的,按相关规定设立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内不享受医疗保险待遇。为了不影响参保人享受医保待遇,请未缴纳2024年度居民医疗保险费人群尽快缴费。
特此通知。
朝阳市医疗保障事务服务中心
2024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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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朝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