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 关于组织实施第四轮退休人员“老有所学三万计划”的通知

泰人社发〔2023〕52号


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丰富我市广大退休人员晚年生活,更好满足退休人员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全面提升退休人员获得感、幸福感,决定在全市组织实施第四轮退休人员“老有所学三万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精神,推进老年教育事业的全面发展,满足更多退休人员学习愿望和受教育权益。以关爱退休人员为导向,充分依托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开展退休人员免费培训工作,努力让广大退休人员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有保障、满意度更可持续。

 

二、目标任务

 

以丰富生活、陶冶情操、促进健康为目的,从今年起至2025年,利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在全市组织实施第四轮退休人员“老有所学三万计划”。即全市组织1万名退休人员参加养生保健类培训,1万名退休人员参加琴棋书画类培训,1万名退休人员参加技能提升类培训。全市三年累计免费培训退休人员总人数不少于3万名。各市(区)培训目标任务见附件。

 

三、工作内容

 

1. 凡我市户籍已办理退休手续,纳入社会化管理、身体健康、自愿参加学习的退休人员均可报名参加培训。市内异地居住的退休人员可在居住地报名参培,与本地户籍退休人员享受同等培训政策。

 

2. 参加培训的学员实行全免费培训,个人无需缴纳任何费用。退休人员免费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成果方式,依托人社部门自有培训资源或择优选择有培训资质的本地高校、技工(职业)院校及民办培训机构开展培训。

 

3. 各市(区)要公开公平公正地选择培训场地齐备、教学设施一流、师资力量雄厚、培训管理规范的办学单位作为培训基地,按照统一下达目标任务、统一制定教学计划、统一培训师资力量、统一组织成果展示、统一开展绩效考核“五统一”的运作模式,扎实有效开展退休人员免费培训工作。

 

四、保障措施

 

1. 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人社部门及其社保经办机构要将组织实施第四轮退休人员“老有所学三万计划”作为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重点任务,结合本地实际,认真制定培训具体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各地于2023年3月底前将本地实施方案及年度目标任务分解报送至市退休人员服务中心。

 

2. 确保资金投入。各市(区)要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落实培训补贴资金。大力推行退休人员免费培训补贴第三方监督工作机制,强化资金使用绩效评估,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3. 强化目标考核。退休人员免费培训目标任务将列入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市退休人员服务中心将对各市(区)培训进展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定期下发通报。

 

4.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要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优势,创新宣传方式,多渠道广泛发布退休人员免费培训教学计划、培训时间、培训地点、授课教师等培训信息,鼓励引导退休人员参加培训,切实扩大退休人员“老有所学三万计划”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2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泰州市退休人员第四轮“老有所学三万计划”培训目标任务分解表.docx

来源: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