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延长洛阳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时间的通知(延长至3月15日)


各县(区)医保局、税务局,市医保中心:

 

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工作是市政府明确的重点工作之一。截至目前,集中缴费工作已基本完成,但因外出务工等原因,我市仍有部分城乡居民未能及时参保缴费。为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保障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人权益,经研究决定,将我市2024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在延长期内缴费的城乡居民,缴费满30天后开始享受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期间及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各单位要借助城乡居民春节返乡时机,加强政策宣传,积极引导,让城乡居民更多的了解政策,主动参保缴费。延长缴费期间,鼓励缴费人通过“河南税务”APP、微信“河南税务”公众号或小程序、支付宝“河南税务”小程序等线上渠道缴费,简化参保缴费流程,确保实现医有所保。

 

洛阳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洛阳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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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醒

 

在延长缴费期间缴纳当年居民医保费的城乡居民,待遇等待期为30天。

 

缴费满30天后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医保基金不追溯支付待遇等待期及之前发生的医疗费用。

 

居民基本医保集中缴费期结束后被认定为困难群众的,当年不享受资助参保待遇。

 

供稿:待遇保障科



相关业务链接:

  1. 河南税务·社保/医保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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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洛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