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 关于长护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从个人账户划转的公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关于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决策部署,解决长期失能人员基本生活照料和日常护理问题。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方案的通知》(淮政规〔2023〕2号) 《关于印发<淮安市长期护理保险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淮医保发〔2023〕33号)精神,建立长护险基金,设立市长护险基金财政专户。基金由个人缴费、财政补助、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划拨三部分组成,目前职工医保参保人员筹资标准为每人每年80元,其中个人缴费10元、财政补助10元、医保统筹基金划拨60元。

 

2023年个人缴费部分和财政补助部分免于筹集,医保统筹基金每人划拨60元。2024年个人缴费部分淮安市医保中心将于1月份,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中一次性划转10元作为长护险参保个人缴费部分。

 

淮安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月2日


来源:淮安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