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关于公布第二批DRG实际付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


根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DRG/DIP支付方式改革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湘医保发〔2021〕75号)、《长株潭区域统筹推进DRG改革工作方案》(湘医保发〔2022〕11号)和《衡阳市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工作方案》(衡医改发〔2021〕3号)有关部署和安排,结合我市统筹推进DRG改革的实际,经研究决定,将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等338家医院作为我市第二批DRG实际付费的医院。具体名单如下:

 

纳入第二批DRG实际付费的上述338家医疗机构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组织领导,统筹协调推进改革各项工作;要围绕我市DRG改革工作方案及重点工作安排的各项任务,按照时间节点要求,坚持目标和问题导向,高质高效落实落细各项工作任务。第二批DRG付费改革医疗机构自2024年1月1日按DRG付费模式进入实际付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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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关于公布第二批DRG实际付费医疗机构名单的通知.pdf

来源:衡阳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4-0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