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2024年缴存基数调整的通知


各缴存单位:

 

为简化业务流程,提高办事效率,更好的服务缴存单位,保证2024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工作顺利进行,现通告如下:

 

一、缴存基数

 

(一)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职工工资按照国家统计部门规定的工资总额计算口径核定。

 

1、新参加工作的职工从参加工作的第二个月开始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2、单位新调入的职工从调入单位发放工资之日起缴存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当月工资。

 

3、单位聘用的劳务人员缴存基数以双方签订的协议工资为准,但不得低于当地职工最低工资标准。

 

(二)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

 

自愿缴存者缴存基数分为两档:低档为张家口市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高档是张家口市统计局公布的月社会平均工资。由本人自主选择。

 

(三)缴存基数上下限

 

上一年度河北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562元,省属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2686.00元。张家口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7107元,市属以下单位公积金缴存基数上限为21321元。公积金缴存基数下限为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其中桥东区、桥西区、经开区、下花园区、宣化区、万全区、崇礼区、怀来县、涿鹿县执行2000.0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其他县区执行1800.00元的月最低工资标准。

 

三、缴存比例

 

单位和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最高不得超过12%。缴存单位可以在5%至12%区间内,自主确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

 

同一单位职工的缴存比例应当一致,单位缴存比例和职工缴存比例宜一致。

 

自愿缴存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按20%执行。

 

三、缴存基数的变更

 

2024年1月或2024年7月,填写《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表》一式一份(含电子版),到所在区域的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部门,办理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变更手续,也可直接登录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进行办理。

 

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理

 

缴存单位、职工登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https://wt.zjkgjj.com/)等平台,可实现自主查询相关信息及业务办理。

 

1、单位登陆网上业务大厅,可实现单位缴存信息查询、办理缴存等业务。

 

2、缴存职工登陆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大厅、微信公众号、张家口公积金APP、幸福张家口APP、冀时办APP等平台,可实现个人相关信息的查询和业务办理。


来源:张家口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