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 关于延长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全市广大参保人员:

 

因全省社保征收系统12月29日停机,为确保广大参保人员不断保,保障社保待遇,经研究决定,延长我市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和城乡居民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期限

 

个体参保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城乡居民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截止日期为2024年1月31日。

 

请广大参保人员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安排缴费时间。

 

二、缴费方式

 

缴费人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微信、支付宝、天府通办、银联“云闪付” APP、 “i绵阳” APP、银行代收等多种线上渠道进行缴费,缴费人员未能通过上述渠道正常办理缴费业务的,可就近到全市任一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三、其它事项

 

各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咨询参保、待遇等政策,请咨询当地社保部门。

 

政策咨询服务热线:12333(人社服务热线)

 

0816-2312366(税务服务热线)

 

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绵阳市税务局

2023年12月25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绵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