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市 转发《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


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呼和浩特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人才局,和林格尔新区党群工作部,市各有关部门:

 

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09号)转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部门高度重视,积极申报,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执行。

 

一、设站条件及程序

 

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具备6项基本条件并符合至少1项推荐条件,具体设站基本条件、推荐条件、设站程序等要求详见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制定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以下简称《工作指南》,详见附件1)。

 

二、进度安排

 

按照《工作指南》要求,请各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主管部门于2024年1月9日前将《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附件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附件3)、相关证明材料和电子版光盘报送至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

 

各旗县区企事业单位新设站申请由所在旗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汇总,呼和浩特市各直属企事业单位新设站申请直接报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三、有关要求

 

做好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工作是提升我市高层次人才培养能力的重要基础,各旗县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主动引导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

 

联 系 人:林娜

联系电话:0471—5181210

联系地址: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1304房间

 

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12月22日


附件下载:

  1. 1.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指南(2023年).pdf
  2. 2.新设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备案申请表(2023).xlsx
  3.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申报单位基本情况表.xls
  4. 关于开展 2023年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新设站工作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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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呼和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