昭通市 关于调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的通知(2022年1月1日起)


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财政局,市直各参保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减税降费政策,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费率由8%(阶段性降费率期间执行7%)调整为5%。灵活就业人员缴费费率由10%(阶段性降费率期间执行9%)调整为7%,执行时间从2022年1月1日起。

 

昭通市医疗保障局

昭通市财政局

2022年1月19日


来源:昭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