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 关于延长我省灵活就业人员缴纳2023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期限的通告


全市各级参保单位、广大灵活就业参保人员:

 

为切实维护外出务工人员养老保险权益,省人社厅已将灵活就业人员已经生成征缴计划的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缴费期延长至2024年3月15日。温馨提示,在此期间缴纳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在此提醒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如截止3月15日24时仍未完成2023年度征缴计划的灵活就业人员,其2023年基本养老保险费征缴计划不再执行。

 

2024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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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漯河市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