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关于印发《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的通知


中心各科室、各分中心:

 

现将《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严格遵照执行。

 

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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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操作细则

 

为切实保障新市民、青年人住有所居,根据《关于调整淮南市住房公积金使用政策的通知》淮住金〔2023〕26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细则:

 

一、新市民、青年人的定义

 

新市民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未获得我市户籍或获得我市户籍不满三年的职工。

 

青年人是指:在申请办理住房公积金提取手续时年龄在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的职工。

 

二、申请条件

 

1.申请人在我市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

 

2.本人及其配偶在缴存城市无自有住房;

 

3.申请提取时,缴存人符合新市民、青年人条件。

 

三、申请材料(均为原件)

 

1.申请人身份证;

 

2.申请人I类银行卡;

 

3.户口簿;

 

4.婚姻证明。

 

四、提取频次与额度

 

1.新市民、青年人符合条件的可按需(按月、季、年)提取;

 

2.职工月缴存额小于月最高可提取限额的就高提取;

 

3.月缴存额大于月最高可提取限额的,另须提供租赁合同和租金发票(原件),最终可提取金额以公积金中心结合当地租金水平确定。

 

4.新市民、青年人租房提取与二孩及以上多子女家庭租房提取政策不叠加享受。

 

五、办理方式

 

1.柜台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材料至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分中心业务大厅办理。

 

2.线上办理渠道:“皖事通”APP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ahzwfw.gov.cn/)



相关业务链接:

  1. 皖事通APP下载·安徽政务服务
  2. 皖事通办·安徽政务服务网

来源:淮南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