松原市 关于做好2023年度劳务派遣单位年度报告工作的通知


各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劳务派遣单位事后监管,准确掌握全市经营劳务派遣单位业务开展情况,按照《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人社部令第19号)要求,现就做好2023年度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年度报告工作通知如下:

 

一、报送时间

 

2024年3月31日前完成。

 

二、报送对象

 

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经营劳务派遣业务许可证及分公司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备案的单位。

 

三、报送方式及内容

 

(一)网厅申报。

 

提交方式:本次年度报告仍采取网络系统填报的方式,请登录“吉林智慧人社”劳动关系管理系统中的劳务派遣子系统在线填报,由各劳务派遣单位根据系统中劳务派遣年度报告栏目填报并上传有关信息。

 

各派遣单位登录“吉林智慧人社”或输入登录地址http://zhrs.hrss.jl.gov.cn/进入“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首页,选择右侧“省政务服务网单位账号登录入口”,选择法人登录页面,注册“吉林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注册账号后登录系统,选择“劳动关系(原用工备案)”应用模块,申报程序依次为:“劳动关系管理”—“用工备案管理”—“单位基本信息”填报后点击保存,联系工作人员进行信息内容审核,审核通过后进入“劳务派遣管理系统”模块,选择“劳务派遣年度报告”,先填报年检信息,信息填报完整后点击保存,进行下一步的申报材料环节,按系统提示要求进行上传材料(上传材料系统中有清单)。

 

(二)、邮箱要求。

 

除网厅上传材料外,请各派遣单位将本单位办公位置、办公室环境录像及办公室内水印照片发送到793381860@qq.com邮箱(水印照片内容包括门脸、牌匾、劳务派遣制度、办公设备设施等,照片数量不少于10张的同时水印照片要有地址定位,时间定格)。

 

(三)注意事项。

 

1、网厅上传材料时,请各单位将所有上传材料加盖公章后扫描上传,上传材料格式为PDF,大小最好不超过1M;

 

2、网厅上传材料时,清单中上传的内容(例如“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多页的情况下)要放一个word文档里PDF格式上传;

 

3、网厅填报送审机构时请选择: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关系科;

 

4、网厅上传材料第一项“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汇总表”在松原市人社局网站公告栏中下载(网址:http://rs.jlsy.gov.cn/),也可在“松原市直劳务派遣工作微信群”与群主联系。

 

5、发送邮箱的单位请将办公视频、定位及水印照片压缩打包后进行上传,上传的压缩包题目统一标注为“吉劳派XX号XX公司2023年度经营情况报告”。

 

6、各劳务派遣单位要增强责任心,根据系统设置的填报内容,实事求是逐项进行核对填写,应填尽填,做到无漏无误,确保数据全面准确,所填报的信息也将作为全省统计分析、监督检查的重要依据和参考。

 

四、审查程序

 

1.全市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按通知要求按时提交材料,如实报告有关情况,并接受实地检查。

 

2.受理机关可结合实际,在审核材料的同时,对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进行实地检查,同时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了解该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有无被投诉记录及投诉处理情况。

 

3.人社局对所属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年度报告材料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在网站上公示;对无异常的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在其《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上加盖劳务派遣单位及分支机构年度报告合格专用章。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年度报告不合格,并按有关法规给予处理:

 

⑴许可证超过许可有效期,未及时更换的;

 

⑵超许可范围经营以及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⑶有投诉记录未妥善处理完结的;

 

⑷年度报告中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

 

⑸未按时、未按要求提交年度报告材料以及不接受实地检查的;

 

⑹不符合年度报告要求的其他情况。

 

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劳务派遣单位经营情况汇总表.xls


相关业务链接:

  1. 吉林智慧人社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松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