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泉州公积金”微信小程序的通知


为便于群众手机办理公积金业务,2024年2月22日起,微信公众号“泉州公积金”中的“办事大厅”将变更为使用“泉州公积金”小程序。届时,首次使用小程序的客户需要重新登录,敬请谅解。

 

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4年1月24日


来源:泉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4-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