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 关于开展2023年度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学员选拔工作的通知

青人社厅函〔2023〕108号


各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年度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计划(以下简称特培工作)安排,现就做好2023年度学员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内容

 

(一)形式内容。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作要求和《青海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选拔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继续从涉藏州县和相关单位选拔40名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赴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其他企事业单位进行为期1年的特殊培养。

 

(二)结果使用。培训期满、考核确定为合格以上档次的学员,视为完成任现职期间继续教育学时;考核确定为优秀档次的学员:

 

1.可提前一年申报高一层级职称,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免除实践技能考试;

 

2.可不受岗位数额限制,在同级别职称内聘任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没有空缺岗位的可不受岗位限制直接聘任(不含专业技术二级以上岗位)。

 

学员在培养期间取得科研成果、相关业绩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评审依据。学员学成返岗后业绩贡献突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参加人才项目选拔。

 

二、选拔范围和条件

 

(一)选拔范围。在六州及所属各县企事业单位或省直单位驻六州派出机构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优秀少数民族专业技术骨干。

 

(二)专业领域。重点为教育、卫生、农牧、科技、工程技术等重点领域,高原生态、盐湖资源、文化旅游等特色领域,新材料、清洁能源、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市场营销等新兴领域。

 

(三)选拔名额。各州、各单位共推荐60名申报人选(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选拔条件。申报人员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贯彻执行党和国家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公德、个人品德;听从组织指挥、服从组织安排;

 

2.具备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技术能力,是本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或业务骨干;

 

3.具有较强的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听、说、读、写能力,能熟练操作计算机;

 

4.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参加工作时间不少于5年,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

 

(五)选拔程序

 

学员选拔工作按照个人申请、单位逐级审核、人社部门审核上报的程序,“线下+线上”同步进行。个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对纸质申报材料进行逐级审核推荐,同时登录“https://ssmztp.xjzcsq.com”进行申报材料提交、审核、推荐。线上线下申报材料、涉及信息、推荐人员必须一致。

 

申请人线上操作说明可在省人社厅门户网下载;各级人社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用人单位线上操作说明由各州人社局联系省人社厅获取。申报人、用人单位账号自行注册;人社、行业主管部门账号分配办法见附件2。

 

1.个人申报(3月31日前)。申报人填写《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附件3)一式三份,连同电子表格(Excel形式)和相关材料复印件报所在单位;同时登录在线系统按要求注册并填写提交申报材料。申报人须全部选择省外培养单位。

 

2.逐级审核(4月20日前)。申报人所在单位严格对照选拔范围和条件,对申报人《申报表》进行审核,对符合条件者进行公示,经所属行业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县域内申报人《申报表》经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审核、公示通过后报所在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各州、省直行业主管部门根据申报情况,坚持“好中选好、优中择优”原则,按照分配名额组织开展选拔工作。通过选拔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本州、本部门推荐的申报人信息汇总表(附件4)、《申报表》报送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用人单位、县级行业主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州级行业主管和人社部门及时登录在线系统,对照相应操作说明,按照“用人单位-行业主管部门-人社部门”的流程完成线上审核推荐工作。审核推荐截至时间为4月20日19点。

 

3.选拔推荐(4月底前)。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组织省级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申报人纸质、系统内申报材料进行比对、复审,对符合条件的申报人研修方向进行归类,确定学员名额并进行公示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和安排培养单位。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密组织。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正确引导、严密落实,确保选拔质量、做好管理服务、跟进培养进度、兑现优惠政策。

 

(二)落实责任,确保实效。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照《青海省涉藏州县少数民族专业技术人才特殊培养选拔管理暂行办法》明确的工作职责积极主动发挥应有作用,确保特培工作实施有保证、衔接无缝隙、落实无死角。

 

(三)严格时限,有序推进。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抓紧开展申报、审核、推荐等各项工作,把好时限关;同时,要认真阅读(附件1-4)各表格填写报送要求,避免出现错误、延误、贻误。各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级行业主管部门需尽快确定一名工作人员,于3月25日前将联络人回执单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联 系 人:高海宾、贾莉莉

联系电话:0971-8258152 13519704160

附件:

1.2023年度特培计划推荐名额分配表

2.人社、行业主管部门在线系统账号分配办法

3.少数民族特培学员申报表

4.少数民族特培学员信息汇总表

 

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3年3月21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4.doc

来源:青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3-03-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