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 关于完善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标准的通知


全市定点医疗机构:

 

为保持我市中医病种医保支付政策连贯性,根据两批中医优势病种试运行情况,经专家讨论,拟完善相关医保支付标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医保支付标准

 

(一)对纳入中医优势病种范围的诊断及编码进行完善。完善诊疗方案及疗效评价等标准。

 

(二)调整医保支付标准。参照DRG并发症与合并症(CC)或严重并发症与合并症(MCC)进行细分组;医疗机构等级差异系数系数参照DRG病组系数管理;继续试行中医优势基础病种,不设等级差异系数。

 

二、不再执行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先兆流产”、“先兆早产不伴分娩”。

 

三、调整第二批中医优势病种“风温病(非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医保支付住院标准;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支气管肺炎(≤14岁)”与“风温病(非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合并执行。

 

本通知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如遇DRG分组、分值变动,由市医保中心根据变动情况组织专家对相应西医诊断、病种支付标准(点数)进行测算和讨论,形成方案报市医保局审议后执行。试行期间如国家、自治区医保部门出台相关规定,按新规定执行。各有关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如遇重大问题,及时反馈市医疗保障部门。

 

柳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12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规范诊疗方案与疗效评价标准.docx
  2. 附件2: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修订版)对应诊断名称及病种支付标准.xlsx
  3. 附件3:第一批中医优势病种(修订版)中医症候积分量表.zip
  4. 附件4:风温病(非重症社区获得性肺炎)医保支付住院标准(修订版).docx

来源:柳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