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 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的通知

辽市人社发〔2013〕74号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类企业:

 

根据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2012年全省职工平均工资和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记帐利率的通知》(辽人社【2013】183号)精神,现将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记帐利率和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数据公布如下:

 

一、2012年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2503元,月平均工资为3541.92元。

 

二、2012年全省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41858元,月平均工资为3488.17元。

 

三、2012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账户(2001年6月30日前累计储存总额)的年记帐利率为3.24%。

 

四、2012年全市在岗职工平均工资为40244元,月平均工资为3353.67元。

 

五、2012年全市全部职工平均工资为39855元,月平均工资为3321.25元。

 

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三年七月二日


来源:辽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13-07-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