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市 关于报送吸纳青年人才相关材料的通知(吸纳青年人才奖励申报开始)


各有关民营企业:

 

为充分发挥人才引领作用,支持民营企业引进青年人才,根据《日照市“民营企业揽才计划”实施办法》(日人社发〔2022〕16号)文件要求,现就吸纳青年人才奖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励范围

 

在日照市范围内,依法注册纳税,并经相关部门认定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规模以上企业。

 

二、资格条件

 

引进对象应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年龄。博士、硕士为45岁以下(不到46岁生日),大学生35岁以下(不到36岁生日)。

 

(二)参加社会保险。省集中社会保险信息系统中存在当年新增养老保险信息并缴纳全年12个月社保费(须在当年度之前三个年度内没有省内社保缴费记录)。

 

三、奖励标准

 

对民营法人企业当年吸纳青年人才较上一年度增长超过100人的,一次性给予企业30万元奖励;增长51—100人的,一次性给予企业20万元奖励;增长31—50人的,一次性给予企业10万元奖励;定期对引才工作突出的企业通报表扬。

 

四、办理流程

 

(一)提交材料:

 

1.《日照市吸纳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附件1);

 

2.《本年度新增青年人才汇总表》(附件2);

 

3.《上年度新增青年人才汇总表》(附件3);

 

4.营业执照复印件。

 

请于1月31日前提交以上材料电子版及纸质盖章版。

 

(二)审核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市委组织部对各民营企业吸纳青年人才情况进行审核。

 

(三)公示

 

经审核无异议的进行公示,公示完毕后给予奖励。

 

五、办理地点

 

地 点:日照市北京路128号劳动大厦227房间

电 话:8866235

邮 箱:rczp@rz.shandong.cn

 

附件1:《日照市吸纳青年人才奖励申请表》

附件2:《本年度新增青年人才汇总表》

附件3:《上年度新增青年人才汇总表》

 

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

来源:日照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