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示范区 关于申请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工作中户籍问题的有关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落实示范区人才政策,做好新老政策衔接,落实好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工作,同时为完成济源百万人口集聚的目标添砖加瓦,鼓励引导更多青年人才来济就业,现就青年人才生活补贴工作中有关户籍问题通知如下:

 

2022年9月9日前来济工作,符合《济源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济组文〔2018〕30号)有关条件且申请2023年度及以后青年人才生活补贴的人员,须于2024年2月29日前落户济源,方可按规定享受有关政策。2024年2月29日后落户济源的人员不适用于《济源市青年人才储备计划实施办法(暂行)》。

 

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月18日


来源:济源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4-01-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