泸州市 关于缴纳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通告


按照《四川省医疗保障局 四川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转发〈国家医保局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22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障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我市从2022年9月1日起,进入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征缴期,现将我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征缴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按年度缴纳,2023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350元/人。

 

二、缴费时间

 

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集中缴费时间为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三、参保登记方式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新参保人员需先办理参保登记。参保人员可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有效身份证件,到所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代办点或所在区县政务服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手续;高校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在学籍地参保并到医保经办机构集体办理登记。

 

四、缴费渠道

 

(一)税务征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电子税务局(含网页版、手机APP、微信公众号)、“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泸州税务”微信公众号、自助终端等渠道缴费,也可直接到各区县办税服务厅办理缴费。

 

(二)银行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有效证件前往建设银行、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农商银行、邮储银行、泸州银行的任一网点缴费,也可通过以上银行的手机银行APP、网银、银行自助终端、POS机等渠道办理缴费。

 

(三)微信、支付宝缴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微信中的“城市服务”栏目和支付宝中的“市民中心”栏目进行缴费。

 

(四)社区、村组、学校代办代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规定期限内可到所属社区、村(组)代办点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高校大中专学生、在我市就读的外地户籍学生由学校组织代收。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如遇缴费失败,可及时携带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到参保所在地乡镇(街道)劳动保障所(便民服务中心)、区县政务服务中心医保窗口或当地税务分局、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税务窗口查明原因后再缴费。

 

四、特殊人群参保缴费方式

 

由政府全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不再缴费;由政府差额补助的特殊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人员身份信息标识后,请于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按上述公布的缴费渠道缴纳个人承担部分。

 

五、待遇享受

 

(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预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

 

(二)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未在规定时间预缴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的视为中断缴费,中断缴费后续保缴费的,按新参保居民享受待遇,新参保的居民待遇享受等待期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缴费及待遇政策咨询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政策,请咨询参保地医疗保障部门。

 

(一)江阳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江阳区税务局:0830—3776113

江阳区医疗保障局:0830—3123951

 

(二)龙马潭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龙马潭区税务局:0830—2570152

 

龙马潭区医疗保障局:0830—2507976

 

(三)纳溪区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纳溪区税务局:0830—4211459

纳溪区医疗保障局:0830—4116978

 

(四)泸县

 

国家税务总局泸县税务局:0830—8180628

泸县医疗保障局:0830—8196083

 

(五)合江县

 

国家税务总局合江县税务局:0830—5268959

合江县医疗保障局:0830—5269095

 

(六)叙永县

 

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0830—6222794

叙永县医疗保障局:0830—6225637

 

(七)古蔺县

 

国家税务总局古蔺县税务局:0830—7200549

古蔺县医疗保障局:0830—7211930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泸州市税务局

泸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9月19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四川税务·社保缴费系统(微信版)

来源:泸州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2-09-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