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实施细则


根据安徽省人社厅、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财政厅等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有关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3〕182号)文件要求,我市从2023年8月1日起开展2023年度一次性扩岗补助申报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补助条件

 

招用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

 

二、补助标准

 

按每人1000元的标准一次性发放。

 

三、补助方式

 

(一)免申即享。市县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利用大数据比对,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公共服务系统、手机短信、书面等方式向企业发送是否接受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确认信息,经企业确认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二)企业自主申报。因账户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免申即享”资金发放不成功的企业采取自主申报方式申领。企业可通过线上线下自行申请一次性扩岗补助。

 

1.线上申报流程。企业通过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上办事大厅”(网址:http://61.190.31.166:10001/ggfwwt/power/service_dw)“一次性扩岗补助申领”模块申请。

 

2.线下申报流程。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持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附件1)、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人员花名册(附件2)、毕业证书复印件向当前失业保险参保地经办机构现场申请。

四、政策执行期限

 

自2023年8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企业需在2023年12月31日前提出申请,逾期不再受理。

 

五、相关要求

 

(一)一次性扩岗补助和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政策不能重复享受。

 

(二)企业招用一名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的16-24岁青年的就业参保信息和身份,只能由一户企业用于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不能重复使用。

 

(三)对存在身份不实、跨省(区、市)重复享受等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应退回所发一次性扩岗补助。

 

附件:

1.六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

2.六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享受人员花名册

3.六安市一次性扩岗补助经办机构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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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7月26日



相关业务链接:

  1. 安徽省人社厅·网上办事大厅

来源: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