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自治区 关于做好我区企业年金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桂劳社发〔2008〕73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颁布实施的《企业年金试行办法》、《企业年金基金管理试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0号、第23号,以下简称“两个办法”)和《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施企业年金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8]67号),推进我区企业年金发展,规范我区企业年金管理,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是我国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建立企业年金制度,有利于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高职工退休后的生活水平,吸引人才,增加企业凝聚力和竞争力,支援我区经济建设。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充分认识建立和发展企业年金的重要意义,认真学习贯彻“两个办法”和桂劳社发[2008]67号文件精神,积极开展企业年金政策宣传工作,提高企业和职工的认识,要主动与有关部门沟通,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配合,为发展企业年金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加强指导企业积极稳妥地开展企业年金工作

 

企业年金关系到企业发展和职工切身利益,各地劳动保障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推动本地区企业年金工作的开展。要对辖区内企业情况进行分类调查,全面掌握情况,结合当地实际有针对性进行指导推动,帮助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年金。当前应主要抓好重点地区和企业的工作,取得经验,发挥示范带动作用。要尽快做好各项基础工作,准备受理企业上报的企业年金方案,认真进行审查,帮助企业把好关,维护国家、企业和职工的利益。对审查确认的企业年金方案,要按规定的程序通知报送企业。

 

三、推进企业年金管理运营向市场过渡

 

各地要全面检查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情况,摸清底数,加强管理。按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公布的企业年金管理运营机构名单,指导企业做好企业年金委托工作,要按照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企业年金基金管理动作流程〉、〈企业年金基金账户管理信息系统规范〉和〈企业年金基金管理机构资格认定专家评审规则〉的通知》(劳社部发[2004]32号)要求规范运作行为,依法实施监管。

 

四、统一规范全区企业年金计划号编排顺序

 

为便于我区企业年金工作的统一管理,对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各级劳动保障部门批复的企业年金计划号实行全区统一编排(具体编排序号详见附件),请各级劳动保障部门严格按统一编排的序号进行批复,并于第三季度末前将各市实施企业年金制度的企业名单及企业年金计划号顺序报送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二OO八年四月十四日

 

------------------------------------------

 

广西壮族自治区企业年金计划号编号办法

 

一、第一层次:为广西壮族自治区代码“45”;

 

二、第二层次:为地级市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表示。其中,南宁市01、柳州市02、桂林市03、梧州市04、北海市05、防城港市06、钦州市07、贵港市08、玉林市09、崇左市10、来宾市11、贺州市12、百色市13、河池市14、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15。

 

三、第三层次:为县(县级市)或城区代码,用两位阿拉伯数表示。由各地级市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县(县级市)、城区的多少以及具体情况,从01至99安排,具体编排后报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备案。

 

四、第四层次:为“企业年金”汉语拼音开头字母“QN”缩写表示。

 

五、第五层次:为年份表示,用四位阿拉伯数表示。如2008年表示为“2008”。

 

六、第六层次:为发放顺序号,用四位阿拉伯数表示。如第1号为“0001”。

 

举例:2008年南宁市宾阳县(假设南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确定宾阳县代码为02)某一企业第一个报送企业年金方案备案,也是南宁市宾阳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第一个批复企业年金计划号的,则批复的企业年金计划号为450102QN20080001。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08-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