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仁市 关于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城乡居民医保的温馨提示
各参保单位,参保职工:
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参保征缴工作已经启动,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机制的实施意见》和《铜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铜仁市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有关规定,职工医保个人账户可以用于支付配偶、父母、子女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费。为提高个人账户资金使用率,充分发挥职工门诊共济改革成效,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从2023年9月1日起,铜仁市职工医保参保人可以通过关注“贵州医保”“铜仁医保”微信公众号通过“医疗(保)服务”或下载“贵州医保”APP通过“城乡代缴”使用“个人账户”支付本人配偶、父母、子女在省内参加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的保费。
请各参保单位广泛宣传,相互转告,积极用个人账户为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医保。
咨询电话
铜仁市医保局:0856-5210675
铜仁市医保基金管理中心:0856-5210706
碧江区:0856-3911212
万山区:0856-3521408
松桃县:0856-3920931
玉屏县:0856-4167893
江口县:0856-6627383
石阡县:0856-7650200
印江县:0856-6221876
思南县:0856-4193870
德江县:0856-8525374
沿河县:0856-8221780
相关业务链接:
相关文章:
- 贵州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代缴居民医保费(用职工医保账户余额为家人代缴居民医保费) [2023-09-01]
来源:铜仁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