亳州市 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地勘土地测绘规划、林业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亳自然资规函〔2023〕111号


各县市区、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安徽省自然资源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 号)、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号)、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市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亳人社秘〔2023〕27号)等有关文件精神,为确保职称评审工作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在亳各类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上从事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林业等工程专业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其中,企业单位人员须现在我市参加社会保险且累计缴费满12个月以上;事业单位人员须由属地人社部门和主管部门核准。驻亳单位、非我市人员需要委托评审的,依照皖人社发〔2018〕5号和亳人社秘〔2023〕27号相关规定办理。公务员(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及已办理离退休手续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申报地勘土地测绘规划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自然资源厅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皖自然资人〔2021〕1号);申报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应符合《安徽省林业局 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通知》(林人〔2020〕68号)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条件、资格及能力业绩条件等要求。

 

申报人员应在符合申报范围的基础上,按照《安徽省地质勘查土地测绘国土空间规划工程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安徽省林业工程系列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标准条件》的要求进行申报,提交相关评审材料。

 

三、网上申报流程及时间安排

 

今年起,全面推行职称申报、受理、审核、评审、公布、发证等全过程一网通办。申报人登录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网址:http://hrss.ah.gov.cn/),点击“资讯中心”→“专题专栏”→“专技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进入职称申报平台,选择“个人登录”→“前往安徽政务服务网”,输入个人账号、密码等即可进行申报。申报前请先在网页右上角下载操作指南和常见问题解答,以便全面了解、规范操作。未按规定时间在职称申报平台系统内录入评审资料者,不予参加评审。

 

个人申报完成后,由所在单位进行审核,单位审核同意后提交上级人社及业务主管部门审核。中、初级职称申报者个人网上申报时间为2023年9月26日至2023年10月20日,审核时间截止到10月30日(逾期系统自动关闭)。

 

四、收费标准。根据安徽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评审费收费标准的函》(皖价费〔2005〕72 号)有关规定,评审收费标准为:中级 160 元/人,初级100元/人。

 

五、纸质材料上报时间

 

中、初级职称申报人员所在单位,于11月10日前将系统审核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签字盖章后统一交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教育科317办公室。

 

六、其他注意事项

 

1、请按文件通知要求提前准备材料,及时申报,以便个人网上提交后有充足时间修改完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2份)导出后均贴上本人近期2寸彩色同底照片。

 

2、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须在岗位结构比例内,根据工作需要和相应级别空缺岗位数,从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中结合考核结果和履职情况择优推荐参加申报,严禁超岗位职数推荐申报。

 

3、咨询电话: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 0558-5707098;

 

4、未尽事宜以省自然资源厅、省人社厅和市人社局文件通知为准。

 

附件:

1.诚信承诺书

2.单位公示证明

3.事业单位人员职称申报岗位信息表

 

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亳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3.docx


相关业务链接:

  1. 皖事通办·安徽政务服务网
  2. 安徽省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

来源: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