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 关于部分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

沪医保医管发〔2023〕25号


各区医疗保障局,各定点医疗机构:

 

为进一步减轻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医疗费用负担,经研究,现将部分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医保支付范围。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扩大医保支付范围

 

将“人工间盘及配件”等60个医用耗材条目新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具体见附件。

 

二、医保支付办法

 

新纳入耗材实行甲乙分类管理。参保人员使用甲类耗材发生的费用,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支付;使用乙类耗材发生的费用,由参保人员先现金自负20%,其余费用再按本市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

 

三、有关事项

 

上述按比例支付的规定适用于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老红军、离休人员和一至六级残疾军人除外。本市市民社区医疗互助帮困计划参加对象参照执行。

 

各定点医疗机构应严格执行诊疗规范,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治疗,规范收费,减少浪费。做好耗材明细和费用上传工作,确保参保人员能及时享受待遇。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市、区医疗保障局反馈。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1日起执行。

 

上海市医疗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新纳入本市医保支付范围耗材名单


附件下载:

  1. 沪医保医管发〔2023〕25号-关于部分医用耗材纳入本市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通知.pdf

来源:上海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