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口市 关于做好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贯彻落实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市属国有企业:

 

现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发布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豫人社〔2023〕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做好贯彻落实工作,并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工资指导线制度、最低工资标准及集体协商制度的宣传力度,指导各类企业建立健全工资决定和正常增长机制,结合自身生产经营和经济效益,以及职工工资水平、劳动生产率、人工成本等实际状况,通过工资集体协商等民主程序,合理确定工资增长幅度。

 

二、企业要妥善处理好企业经营者与普通职工的工资分配关系,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逐步提高普通劳动者尤其是工资偏低的生产服务一线岗位人员工资水平,优化内部薪酬分配制度,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三、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或企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国有企业工资决定机制改革要求,加强对国有企业工资总额和内部分配的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做好工资总额方案核准备案工作。

 

2023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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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河南省202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豫人社〔2023〕5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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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周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