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 关于潘集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批复

淮府秘〔2008〕47号


潘集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报送潘集区机关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实施方案的请示》(潘府〔2008〕13号,以下简称《方案》)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区上报的《方案》。

 

二、严格执行经审定的你区公务员各职级标准,即与市直机关同职级同标准(各职级标准表附后)。《方案》自2007年7月1日起执行。

 

三、实施过程中,要严格遵守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各项纪律,密切关注社会各方面的反应,妥善处理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你区规范公务员津贴补贴工作顺利推进。公务员津贴补贴规范后,如发生拖欠现象将依法依纪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九日


发布:2008-0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