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西社保:关于进一步优化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流程的通知


为向参保单位和群众提供高效便捷、贴心满意的经办服务,根据《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养老保险经办规程(暂行)》(甘人社通[2016]356号)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经办需求,市社保中心对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保险待遇核定流程做了进一步梳理优化。

 

一、申报流程

 

参保人员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单位向社保经办机构及时申报办理退休人员待遇核定,根据《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细则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81号)、《关于印发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甘政法[2015]86号)的规定,依据退休审批认定的参保人员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视同缴费年限等情况,计算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确定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及时记录退休人员信息。

 

如有企业工作经历的退休人员,需参保单位经办人员协助退休人员查阅档案,并办理企业养老保险的补缴、退费等业务。

 

二、申报材料

 

1、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会保障卡;

 

2、《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档案》;

 

3、《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参保人员养老保险待遇申领表》;

 

4、退休文件;

 

5、参加工作文件(如果是由企业调入机关事业单位的需提供调动文件等证明材料);

 

6、其他证件、资料。

 

以上资料若为复印件请加盖本单位公章,对申报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的,工作人员将一次性告知参保单位需要补充或更正的资料,请各参保单位经办人员积极配合,务必认真查阅档案,对填写内容的真实有效性负责。

 

三、核定结果反馈

 

待遇核定完成后,请各单位来领取《甘肃省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养老保险参保人员基本养老金计发表》《养老保险待遇计发告知书》,及时将核定结果告知退休人员。

 

四、咨询电话

 

0932-8866201


发布: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