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城市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开始缴费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须知、医保待遇报销政策


2024年度白城市居民医保即将开始缴费啦!哪些人需要缴费?什么时候缴费?要缴多少钱?如何缴费?详情如下:

 

一、参保范围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下列人员:

 

01、具有白城市户籍或居住证,且年满18周岁的城乡非从业居民;

 

02、在白城市统筹区域内大中小学校(包括职业高中、中专、技校)就读的学生和幼儿园儿童,以及其他具有白城市户籍或居住证未满18周岁的居民。

 

二、缴费时间

 

白城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为2023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三、缴费标准

 

 

四、缴费方式

 

连续参保缴费的城乡居民可直接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一)微信小程序:微信搜索“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小程序,或识别下方缴费二维码,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二)微信公众号:关注“白城医保”公众号,点击右下角“医保缴费”按钮,选择“医保缴费入口”,即可进入缴费小程序。(或点击下方二维码链接直接进入缴费程序

 

(三)支付宝:点击“市民中心”,点击右下角“办事大厅”,选择“税务”,选择“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即可按提示操作完成缴费。

 

(四)办税服务厅、“一厅联办”窗口缴费:缴费人可到参保所在地税务大厅或“一厅联办”窗口办理缴费业务。

 

(五)银行窗口:可办理业务的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吉林银行、农村商业银行、中国银行。

 

五、新参保登记

 

(一)参保流程

 

1.符合我市参保条件的非就业城乡居民可携带参保材料到医保经办窗口办理参保登记;或登录“白城医保”公众号,进入“业务办理”模块,点击“城乡居民参保登记”,按流程进行线上参保。

 

2.我市在籍学生由所在学校统一进行参保登记。

 

(二)参保材料

 

1.本地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或复印件;

 

2.非本市户籍居民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簿、本地居住证或居住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六、待遇享受期

 

(一)普通人群

 

在集中预缴期内预缴2024年度居民医保费的,待遇享受期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设有90日待遇享受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二)特殊人群

 

1.新生儿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登记,按规定缴纳出生当年居民医保费后,自出生之日起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在出生90日后参保缴费的,自参保缴费到账90天后享受医保待遇。

 

在集中预缴期内出生或办理参保登记的新生儿(出生90日内),可选择缴纳2023年的居民医保费,同时再预缴2024年居民医保费,待遇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到2024年12月31日;如仅预缴2024年居民医保费,待遇从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到2024年12月31日。

 

2.因病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和其他享受医疗救助资助参保政策的困难群体在集中预缴期外参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次日起开始享受医保待遇。

 

(三)医保身份转换人群

 

对连续2年(含2年)以上参加基本医保,因就业等个人状态变化由职工医保转为参加居民医保的,且在中断缴费3个月以内按年度标准全额缴费的,不设待遇等待期;中断缴费3个月以上的,设置90日等待期,等待期以日为单位,从缴费成功次日起计算。

 

七、报销规则

 

全省统一的医保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以及国家和省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医保统筹基金支付乙类的药品、诊疗项目(含医用耗材)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个人先行自付比例为10%(高值医用耗材实行限价管理的除外, 高值医用耗材超限价部分完全自付);支付甲类的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项目费用时,不再另行设定个人先行自付比例。

 

八、医保待遇

 

(一)普通门诊

 

普通门诊统筹二级公立医疗机构起付标准为300元,一级及以下医疗机构不设起付标准,一个自然年度只计算一次起付标准。在一个自然年度内,起付标准以上不超过700元(含700元)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医保基金按50%支付。支付范围按照省有关规定执行。

 

(二)门诊慢病

 

慢病病种19种,分别为:糖尿病、甲状腺功能亢进症、风湿性心脏病、高血压、肺源性心脏病、慢性心力衰竭、心房颤动、冠心病、脑血管病后遗症、慢性支气管炎、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慢性胃炎、克罗恩病、慢性胆囊炎、溃疡性结肠炎、痛风、慢性肾盂肾炎、慢性肾小球肾炎。执行全省统一准入标准。符合慢病条件的参保患者在二级及以下定点医疗机构享受门诊慢病待遇。

 

门诊慢病不设起付标准,政策规定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的60%,每增加1个病种,政策范围内年度医疗费额度在原最高额度基础上增加300元。一个年度内,普通和门诊慢病医疗费总额度不能突破6500元(6500*60%=3900元统筹基金最高报销至3900元)。

 

(三)门诊特殊疾病

 

居民门诊特殊疾病(48种):结核、病毒性肝炎、艾滋病、布鲁氏菌病、血吸虫病、手足口病、囊虫病、恶性肿瘤门诊治疗、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再生障碍性贫血、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苯丙酮尿症、肝豆状核变性、克山病、精神病、帕金森病、癫痫、脑瘫、重症肌无力、风湿性关节炎、肝硬化、银屑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强直性脊柱炎、肾病综合征、透析、外阴白斑、肾移植抗排异治疗、骨髓移植抗排异治疗、心移植抗排异治疗、肝移植抗排异治疗、肺移植抗排异治疗、肝肾移植抗排异治疗、干细胞移植抗排异治疗、肠移植抗排异治疗、角膜移植抗排异治疗、胰腺移植抗排异治疗、血管支架植入术后状态、具有其他心脏瓣膜置换、痔疮(限门诊手术治疗)、大骨节病、结肠息肉(限内镜治疗)、胃息肉(限内镜治疗)、直肠息肉(限内镜治疗)、白癜风、肾输尿管结石(限体外冲击波碎石)。

 

门诊特殊疾病在二级及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特殊疾病一年只收一次起付标准费用,医疗费用、起付标准按就诊医疗机构住院有关规定执行。

 

(四)住院

 

 

(五)大病保险

 

居民大病年度起付标准为12000元,起付标准以上0-1万元(含1万元)支付60%;1-10万元(含10万元)支付70%;10万元以上支付80%。居民大病封顶线30万元。城乡特困人员、城乡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和脱贫人口起付标准为6000元。全省城乡特困供养人员和城乡低保对象报销比例在以上支付比例基础上分别提高5%。过渡期内对纳入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和返贫致贫人口范围的脱贫人口取消封顶线。

 

九、咨询电话

 

如有医保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0436-12393。



相关业务链接:

  1. 白城医保查询·智慧医保(微信版)
  2. 吉林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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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白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