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鹤聚才”计划:“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组织部等10部门《关于实施“兴鹤聚才”计划的通知》(鹤组文〔2018〕3号)精神,以及关于开展2023年度“兴鹤聚才”计划有关通知要求,经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决定开展2023年度“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和基本条件

 

(一)“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20名左右)

 

申报“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员,应为具有鹤壁籍,或有鹤壁成长、工作经历的创新创业人才、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和在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创新创业人才条件:围绕我市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布局,在某一领域有较高技术水平,掌握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其科技创新成果能在我市转化落地或助推我市产业发展的创新人才;在鹤壁市注册创办企业,具有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在市级以上创业创新大赛中获得奖项的创业人才,在鹤壁创业不超过3年。

 

2.乡村振兴头雁回归人才条件:在乡村振兴中起带头带动作用,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返乡党员干部和农村实用人才。

 

3. 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条件:本人或配偶籍贯为鹤壁或高考生源地为鹤壁的人员;本人或配偶主要成长地为鹤壁的人员;在鹤工作人员(在鹤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或在鹤企业工作且连续在鹤缴纳社保5年以上的人员)的配偶、子女及配偶。人选需符合鹤壁市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补充及交流办法规定的基本条件,近三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合格)以上,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可放宽至40周岁,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45周岁;人选应具有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且取得学士及以上学位;人选需来自省内非艰苦边远地区(原国家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国家扶贫开发重点县和省定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博士研究生或副高级职称及以上人员可不受省内限制。

 

具有公务员身份的,由组织部门对人选进行资格审查,根据身份编制、专业特长、工作阅历等,在编制、职数空缺范围内,经编制部门用编审核后,按照“同类性质、同级财政、双向选择”的原则进行择优推荐,对推荐岗位不满意的,终止调动程序。

 

具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的,根据市直和县区提供的岗位需求,结合个人志愿,由市直事业单位或县区择优选择;申报者对推荐岗位不满意的,终止调动程序。提供岗位情况见附件6。

 

(二)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20名左右)

 

申报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应为乡(镇、街道)农(含农机)、林、牧、水、渔、艺术、卫生、教育等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退休返聘人员不参加评选。同时应具备以下条件:

 

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事业心强,实践成果丰富;自主创新,取得明显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技艺精湛,在本领域有较高的声望;奉献社会,长期扎根基层一线,群众认可。

 

1.教育教学方面:在教学一线获得县级优质课一等奖以上,所授学科成绩优异,业绩为同行所公认的人员;在教学研究、改革和实践中成绩突出,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获得县级优秀教学成果二等奖及以上奖励或作为主要完成人(限前6名),完成县级教科研课题1项,具有一定的推广应用价值;受到县级政府或者教师节期间县级综合表彰或被授予市级师德先进个人、市级师德标兵、市级学术技术带头人、鹤壁名师、文明教师等荣誉称号。

 

2.医疗卫生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较大范围内多次有效地预防、控制、消除疾病,贡献突出、业绩为同行所公认且受到县级以上表彰的人员。

 

3.农林牧水工作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长期从事农林牧水科技开发和普及工作,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4.工程技术方面:获1项以上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以上项目的人员或在县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重大科技攻关、技术改造项目或科研成果转化应用工作中,有重大发明创造、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的技术难题,并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主要完成人,获得县级以上表彰奖励的人员。

 

5.在其他专业技术方面,取得了突出成就,作出重大贡献的主要人员。

 

二、申报提交材料、时间、地址

 

(一)申报时间为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0月20日。

 

(二)申报材料包括2023年度“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申报书或“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申报书及附件材料、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纪检证明(无违纪违法等情况)。申报书和附件应合并装订,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个人诚信承诺书及纪检证明(无违纪违法等情况)另附。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3份和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材料一致。

 

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在本单位任职的证明材料;4.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论文、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5.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6.奖励证书复印件;7.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对“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如创办有企业的,除以上材料外,还应提供创办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股权构成材料等)、公司章程、商业计划书、经第三方审计的上年度企业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等)、由税务、审计等部门出具的最近3年完税证明、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研发费用及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报送地址:鹤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楼2210房间)

 

联系电话:0392-3367678

 

(三)外地市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申请回鹤工作的需要提供以下材料:《鹤壁市“鹤子鹤商双回双创”拟遴选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附件5,一式三份);申请理由及家庭信息材料;符合申报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本人为公务员(组织、编制部门加盖公章)、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人社、编制部门加盖公章)相关材料;学历、学位、档案专项审核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本人任职材料或专业技术资格材料;最新干部任免审批表;公安部门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证明;纪检部门出具的无违纪证明;个人征信记录;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的健康体检报告;其他相关材料。

 

报送地址:鹤壁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淇滨区黎阳路中段229号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北楼1307房间)

 

联系电话:0392-3308119

 

三、有关事项

 

(一)此次遴选由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由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牵头,在市人社局设立遴选平台,组织开展“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的申报遴选工作。

 

(二)各县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统筹协调,逐级认真做好推荐人选的审核把关工作。要切实加强对推荐人选学术道德、职业品德等方面的考察,做好人选推荐过程中的法律、商业等风险评估、预防和处置工作。

 

(三)各县区、各单位要坚持公平、公正原则,严格组织形式审查和遴选工作,确保人选质量。市委组织部(市委人才办)会同有关部门组建评审工作巡察小组,对遴选工作全过程严格监督。

 

(四)申报人不可同时申报多个人才计划,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送申报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一律取消申报资格。

 

(五)往年已入选鹤壁市“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等“兴鹤聚才”计划的人员(团队)不得再次申报。

 

四、组织机构

 

成立“鹤子鹤商双回双创”“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遴选工作办公室。

 

主 任:刘 青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徐爱兵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段延岭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科长

胡 鹏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人力资源市场管理科科长

贾倩雯 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工作人员

 

2023年9月28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1 “鹤子鹤商双回双创”计划实施方案.doc.doc
  2. 附件2 “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计划实施方案.docx.docx
  3. 附件3 “鹤子鹤商双回双创”人才申报书.docx.docx
  4. 附件4 鹤壁基层骨干专技人才申报书.docx.docx
  5. 附件5 鹤壁市“鹤子鹤商双回双创”拟遴选外地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申请表.doc.doc
  6. 附件6 拟遴选外地事业单位人员岗位情况表.xls.xls
  7. 附件7 推荐人选情况汇总表.docx.docx
  8. 附件8 个人诚信承诺书.docx.docx

来源:鹤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