肇庆市住房公积金:关于简化贷款申请材料的通知


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

 

为深化住房公积金“放管服”改革,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资源,推进住房公积金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方便群众办事、简化材料和手续,防范贷款风险,经研究决定,自2023年10月1日起,在我市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取消以下贷款申请材料:

 

一、取消工资收入证明材料。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其月收入按最近一次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认定,若申请人配偶或共同申请人未缴存公积金或账户已封存的,其收入不予计入。

 

二、取消户口簿。

 

原有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3年9月20日

 

温馨提示

 

《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可登录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资料下载专区进行下载。


来源:肇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