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 2023年度市本级一次性扩岗补助的工作方案


根据《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稳就业政策经办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函〔2023〕58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3年度市本级失业保险一次性扩岗补贴工作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申报一次性扩岗补助的程序

 

(一)申报条件:

 

1、吸纳2023届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普通高校毕业生,失业登记的16—24岁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在市本级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满1个月以上,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的企业。(劳务派遣单位截滞留稳岗返还资金问题专项整治期间,劳务派遣单位暂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贴)

 

2、企业无历史欠费,存在历史欠费的补齐欠缴费用后可以申请。

 

(二)补助标准:

 

按照每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一人只能享受一次。

 

(三)申请方式:

 

1、继续采取“免申即享”经办模式,通过部省比对下发数据的方式精准筛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后,经办机构向企业发送信息,企业应在2023年12月31日前通过单位网厅确认企业类型、企业账户和人员信息等,数据回流至经办机构审核、公示后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2、企业自行申报的,参保企业凭《一次性扩岗补助申请表》、《一次性扩岗补助人员花名册》至市本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窗口申请(市政务中心二楼C25、26号窗口)。

 

(四)受理时间:

 

随时受理,按月审核,次月发放,受理时间截至2023年12月31日。

 

衡阳市就业服务中心

2023年9月19日


来源: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