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 关于开展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安居保障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高新区人力资源局,市级有关部门、市属各企事业单位:

 

按照中共自贡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的通知》(自人才〔2022〕27号)、《关于印发<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的通知 (自人才〔2022〕28号)规定,现就高层次人才及人才安居保障认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范围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范围为我市各项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创新创业人才。

 

(二)需认定人才安居保障资格的范围为经认定并在管理服务期内的高层次人才;市本级引进储备的高端人才;市属国有企业、纳税关系在我市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急需紧缺专业选调生。各区县可根据实际制定辖区人才安居保障办法,由各区县负责认定。

 

二、申报时间

 

11月1日—30日

 

三、所需材料

 

(一)高层次人才认定

 

历年入选国省市人才计划者或工艺美术大师、特级教师等获得者,在管理期内可享受“免申即享”,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自贡市高层次人才“免申即享”认定表》一式叁份,进行复核认定,其余人才按《通知》要求申报。

 

1.《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信息表》纸质档1份。

 

2.《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一式叁份(申请人留存一份)。

 

3.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1份,外国人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复印件1份。

 

4.申报层次所需条件对应的支撑材料(获奖证书、荣誉证书、任职文件、项目合同、业绩成果鉴定等)复印件1份。

 

5.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1份。

 

(二)人才安居保障认定

 

1.《自贡市安居保障认定申请信息表》纸质档1份。

 

2.《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一式两份。

 

3.申请人身份证(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护照等)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申报安家补助及安居补贴需提供本人银行卡复印件(正反面在一张纸上);外国人来华工作的还需提供《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复印件1份。

 

4.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及社保缴费证明,如自主创业的需提供工商登记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纳税凭证。

 

5.由产权登记部门出具的家庭在我市无自有住房且5年内无住房登记交易记录,已婚人才查证范围为本人和配偶及未成年子女,未婚人才查证范围为本人及父母。

 

6.由用人单位出具的未在我市享受过其他购房优惠政策情况说明。

 

7.高层次人才需提供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认定的《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全日制博士、硕士研究生人才需提供学历学位证书,若属于境外(海外)学位,则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海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8.国家高新技术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及本年度税收完税证明。

 

以上复印件均需单位签署“内容属实,此件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且需核验原件。《自贡市高层次人才“免申即享”认定表》《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信息表》《自贡市安居保障认定申请信息表》电子档发送至邮箱。

 

各用人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报送相关材料,报送材料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报送,将不予受理。

 

四、报送程序

 

(一)自主申报。申请人填写《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或《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交验相关证书、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提交所在单位审查。

 

(二)资格审查。用人单位对申请人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验证,审查通过并公示无异议后签署意见(在申请表用人单位审查意见处写明审核和公示情况),提交主管部门审核。

 

(三)复核认定。主管部门审核签署意见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复核认定,并交市委组织部备案。

 

联系电话:2205644

邮 箱:yk18227749081@163.com

材料报送地址:自贡市人力资源服务中心人才人事服务科(自流井区交通路39号公共人力资源服务大厅6号窗口)

 

附件:

1.自贡市高层次人才“免申即享”认定表

2.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信息表

3.自贡市高层次人才认定申请表

4.自贡市安居保障认定申请信息表

5.自贡市人才安居保障申请表

 

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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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附件1-5.docx

来源:自贡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