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 2024年度城乡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全面启动!居民医保缴费须知


我市2024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工作现已全面启动,居民个人缴费标准与2023年一致,提醒广大参保居民一定不要错过缴费期,以免影响待遇享受。

 

一、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

 

2024年个人缴费标准保持不变,继续按照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40元、学生儿童340元执行。特困人员、低保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人群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部分财政按规定资助。

 

2023年财政部门继续对居民医保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标准提高30元,达到每人每年640元。2024年财政补助标准按国家和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二、执行集中缴费期规定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集中参保缴费制度。2023年9月为集中参保登记期,10月至12月为集中参保缴费期。集中参保缴费期内缴费的,自2024年1月1日起享受待遇;2024年1月1日后缴费的,将设置3个月的待遇享受等待期。设置待遇享受等待期,主要是为了引导广大居民在集中缴费期内及时缴费,避免出现生病后再临时投保的现象,导致居民医保不可持续。

 

三、城乡居民医保待遇

 

去年以来,我市出台了多项提高居民医保待遇的政策,住院、门诊慢特病待遇水平均有大幅提升。居民医保在三级医院、二级医院、镇卫生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达到60%、70%、85%;门诊慢特病病种数量增加到61种,报销比例达到60%以上;门诊统筹限额达到1000元,报销比例达到50%;糖尿病、高血压“两病”用药专项保障报销比例提高到70%。取消临时外出就医转诊手续,实行备案承诺制,个人首先自负比例降至10%。居民大病个人不缴费,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划拨,年度最高支付限额达到40万元。对于特困人员、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医疗救助限额达到5万元。

 

四、居民缴费方式

 

城乡居民缴费由税务部门负责征收,可通过“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微信小程序、支付宝等线上渠道,或者到指定银行柜台等线下渠道为本人、老人、孩子缴纳居民医保费。特别提醒,今年市医保部门联合市税务部门推出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缴纳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各种缴费方式具体按提示要求操作即可。



相关业务链接:

  1. 山东税务社保费缴纳(缴费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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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淄博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09-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