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市 关于印发《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使用劳动合同参考文本》的通知


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宝泉岭直属分局、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引导企业依法合规用工,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和书面协议订立指引》等法律法规政策,现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合同参考文本》印发你们,请各县区劳动保障部门认真组织新就业形态企业和劳动者学习,同时要加强对平台用工指导,推动对合同的应用。平台企业应当遵守行业管理规定用工,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依法合规订立劳动合同。

 

关于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最低工资标准、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合同等方面的咨询电话:0468-3357040。

 

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8月30日

 

 

 

 


来源:鹤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2023-09-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