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 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2023年)

百金管委〔2023〕5号


驻百色辖区各缴存单位 :

 

为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应对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重大变化的新形势,缓解多子女缴存人购房经济压力,切实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作用,帮助缴存人解决购房资金困难问题,促进我市房地产市场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对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调整如下:

 

一、降低首付比例

 

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25%调整为20%,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保障性住房),最低首付比例从35%调整为30%。二手房、自建房、商转公、贴息贷款等贷款方式最低首付比例不作调整,按原政策执行。

 

二、适当提高多子女家庭缴存人贷款额度

 

生育三孩的缴存人家庭首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60万元;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提高至55万元。

 

三、适当放宽楼盘公积金贷款准入条件

 

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准入的项目楼栋,主体结构工程建设进度达70%以上即可准入公积金贷款备案,无需封顶准入。楼栋主体结构封顶并办结预抵押登记手续后发放贷款。本条款试行期截至2024年12月31日。

 

本政策调整自下文之日起执行,如此前政策与本通知不一致的,按照本通知执行。

 

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

2023年9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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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百色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09-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