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市直公立医疗机构医药价格监测报告(2023年第三季度)


为适应药品、医用耗材和医疗服务价格改革需要,及时跟踪了解医药市场实际价格和医疗费用变动情况。根据市局统筹工作安排,稽核中心对部分医疗服务项目、药品、医用耗材价格进行监测,本年度第三季度监测情况如下:

 

一、 工作开展基本情况

 

在市直定点医疗机构中选择聊城市人民医院第二分院、聊城市眼科医院、聊城市人民医院作为一级、二级、三级医疗机构价格监测点进行监测。同时为进一步落实口腔种植医疗服务收费和耗材价格专项治理措施,将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种植体和牙冠耗材纳入我市监测品种,故本次监测共选取132种常规医疗服务项目、28种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40种口腔种植类种植体、151种口腔种植类牙冠、38种药品、6种医用耗材。截止10月8日,三家医院均已按要求完成上报,现对第三季度价格情况予以公布。

 

二、 监测结果总体概况与分析

 

(一)医疗服务项目

 

1、价格情况

 

各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均符合《关于公布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聊医保发〔2023〕29号)、《关于公布公立医疗机构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聊医保发〔2021〕60号)、《关于公布和调整部分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和可另收费的一次性耗材目录的通知》(聊医保发〔2022〕45号)、《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2号)相关规定。部分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如普通病房床位费(单人间)、白内障超声乳化摘除术+人工晶体植入术、心功能康复评定、肺功能康复评定、中药特殊调配,相关情况已在备注中注明。同时,根据《关于公布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聊医保发〔2023〕29号)相关规定,手术类项目可按照医疗机构基准价格上浮10%,如三级医疗机构的扁桃体切除术、肝癌切除术、异体肾移植术等。其中,《关于公布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的通知》(聊医保发〔2023〕29号)自7月1日开始执行,对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进行调整,目前三家医院均已按政策调整价格。

 

表1 下调医疗服务项目信息

 

表2上涨医疗服务项目信息

 

2、覆盖情况

 

各项医疗服务项目覆盖较全面,一级医疗机构未开展口腔种植类项目,二、三级医疗机构口腔种植类项目均有开展。监测的常规医疗服务项目中仅有两项医疗服务血氧饱和度检测、颅内动脉瘤夹闭术三家医院未开展。血氧饱和度检测不作为单独项目开展,但在其他项目中有包含,例如心电监测项目中含对血氧饱和度的监测。同时,本季度对各项医疗服务项目的覆盖更为全面,聊城市人民医院第二分院新增多项医疗服务项目,聊城市眼科医院新增一项医疗服务项目。

 

表3 新增医疗服务项目信息

 

(二)药品

 

1、价格情况

 

纳入监测范围药品价格均符合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价,无明显异常。部分药品价格有调整。

 

表4 调价药品信息

 

 

2、覆盖情况

 

各类药品覆盖较为全面,同类药品至少有一种规格在售,仅有少量药品无售卖,如汉方己甲素片、硒酵母片、天麻素注射液等,主要原因是一方面使用需求较小,医院未常规配货,但一旦需要可以联系厂家及时配送;另一方面有其他相同功效药品可替代使用,基本可以满足市民的就医用药需求。

 

表4 新增药品信息

 

 

(三)医用耗材

1、价格情况

 

本次纳入监测范围耗材价格和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价基本一致。

 

2、覆盖情况

 

各种耗材供应覆盖较为全面,预装式着色非球面后房人工晶状体、球囊-半顺应性快速交换扩张球囊(预扩球囊)在各监测定点医疗机构均未有供应,主要原因是两种耗材使用需求较少,且有其他种类在售,可供临床使用。

 

(四)口腔种植类

1、医疗服务项目

 

纳入监测范围的各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均符合《关于优化调整口腔种植医疗服务项目及价格的通知》(鲁医保发〔2023〕12号)相关规定。

 

2、种植体

 

纳入监测范围的种植体价格均符合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价,无明显异常。

 

3、牙冠

 

纳入监测范围的牙冠价格均符合山东省药械采购平台挂网价,无明显异常。

 

附件1: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表(详见附表)

附件2: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监测表(详见附表)

附件3:聊城市公立医疗机构耗材价格监测表(详见附表)

附件4:口腔种植类医疗服务项目价格监测表(详见附表)

附件5:口腔种植类种植体品种监测表(详见附表)

附件6:口腔种植类牙冠品种监测表(详见附表)

 

聊城市医疗保险基金稽核中心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下载:

  1. 附表1-6.zip

来源:聊城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