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山市 关于调整生育医疗费结算方式和生育津贴发放方式的通知(2023年)


广大参保单位和参保人:

 

为贯彻落实《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吉医保发〔2023〕24号)相关要求,持续提升参保群众在生育医疗费用结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现对生育医疗费结算方式和生育津贴发放方式做出如下调整:

 

一、生育医疗费经办流程

 

(一)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经办流程:

 

参保人持办理材料在符合要求的定点医疗机构(白山市中心医院、白山市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进行生育备案后,符合核销范围的产前检查费、生育医疗费、计划生育医疗费,在定点医疗机构即时结算。

 

(二)生育备案办理材料:

 

情形1:女职工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母子健康手册》

 

情形2:男职工(配偶无工作)

 

1.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

2.《母子健康手册》

3.女方《就业创业证》或无工作承诺

 

二、生育津贴经办流程

 

(一)生育津贴申领流程:

 

参保人将办理材料交付参保单位,参保单位填写《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附件1)中开户银行、行号、账户名称、账号、联系电话等信息,办理材料、签章齐全后,由单位经办人携带到市医保服务大厅现场办理。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发放生育津贴至单位账户中,参保单位负责本单位参保人生育津贴的发放工作。

 

(二)申领生育津贴办理材料:

 

情形1:女职工生育津贴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3.孩子《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4.住院病历或出院诊断书

 

情形2:中止妊娠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3.病历资料

 

情形3:男职工护理补贴

 

1.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

2.生育津贴(补贴)申领表

3.孩子的《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

 

三、过度期经办流程:

 

在推行生育医疗费即时结算后,会出现同一参保人部分生育医疗费联网结算,另一部分生育医疗费未联网结算的情况,为保障参保人合法权益,生育医疗费未即时结算部分仍按医疗费用手工(零星)报销方式给予核销,参保人持医保电子凭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或社保卡、医院收费票据、住院费用或门诊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等办理材料到政务大厅医保窗口办理。

 

咨询电话:3355518、0439-12393

 

白山市社会医疗保险管理局

2023年10月10日

 

附件1请扫二维码获取



相关文章:

  1. 吉林省医疗保障经办政务服务事项清单(2023版)来啦! [2023-08-25]

来源:白山市医疗保障局/医保中心
发布:2023-1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