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关于征信授权有关事项的通知


尊敬的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

 

根据国务院《征信业管理条例》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为确保我市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个人信用信息的完整性,切实维护贷款职工的合法权益,凡2022年8月15日之前,在我市成功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且尚未结清的借款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均需要完善征信授权。现将完善征信授权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贷款职工可通过以下两种渠道进行征信授权。

 

(一)线下授权: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于工作日的上午9:00-12:00;下午1:00-5:00到就近的住房公积金服务窗口办理。各服务窗口地址及电话详见:https://gjj.shangqiu.gov.cn/jggk/xsdw/content_170659

 

(二)线上授权:贷款职工本人及配偶(共同借款人)通过手机登录中心微信公众号“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用户中心”的业务办理界面点击“个人征信授权”,按下方流程操作即可。

 

微信公众号“征信授权”操作流程

 

第一步:关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点击“用户中心”进入个人账户页面。

 

第二步:进入用户中心后,点击“个人征信授权”。

 

第三步:根据页面提示上传相关资料,点击“授权”。

 

第四步:点击“签字”并用正楷字签名。

 

第五步:签完名字确认后,点击“提交”即可。

 

至此,您的征信授权已经完成,审核结果请及时关注“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


来源:商丘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