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 关于规范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正常退休办理手续有关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企业养老保险中心,各参保单位:

 

为规范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正常退休经办工作,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发《河南省社会保险业务经办规程》(豫人社办[2023]13号)要求,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从2023年10月11日起,全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正常退休业务经办,统一使用《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附件)办理退休手续。

 

二、通过无视同缴费参保人员退休表格的规范统一,实现退休办理流程规范,服务便民,提高工作效率,保障职工权益。

 

附件:河南省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退休办理表

 

2023年10 月9 日

 


来源:驻马店市企业养老保险中心/社保中心
发布:2023-10-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