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 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内人社办发〔2020〕233号


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总工会、企业联合会、工商联:

 

为加强劳动关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总工会、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全国工商联《关于印发<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64号),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会议研究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抓好贯彻落实。各盟市的具体实施方案请于2021年2月1日前报自治区协调劳动关系三方委员会办公室。各地要同步开展本地区劳动关系协调员等情况摸底工作,并于2021年3月31日前报送相关统计报表。

 

联 系 人:吕建 郭庆

联系电话:(0471)6968863

电子邮箱:gq_imli@126.com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总工会

内蒙古自治区企业联合会

内蒙古自治区工商联

2020年12月30日


附件下载:

  1.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实施方案.pdf
  2. 附件1“和谐同行”三年行动计划任务指标分配表.xls
  3. 附件2盟市劳动关系协调员情况表.xlsx
  4. 附件3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情况表.xlsx
  5. 附件4盟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调解员情况表.xlsx
  6. 附件5盟市协调劳动关系社会组织情况表.xlsx
  7. 附件6“和谐同行”企业培育共同行动企业名单.xls
  8. 附件7重点用工企业情况表.xls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发布:2020-12-30